森林火灾8小时内仍未控制将立即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本报讯(记者田秀忠)每年的11月份是森林防火宣传月。记者昨日从市防火办获悉,我市近日出台《平顶山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预案》对市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有规定
《预案》规定,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时,可启动应急预案:(1)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2)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者位于我市交界地区、县(市、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3)连续燃烧8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4)发生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天然林区及其他重点林区,受害森林面积3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5)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预案》对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实施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硬性规定:建设火险预警、火情监测瞭望设施;在林内、林缘以及村庄、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建设蓄水池,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显示、宣传标志;配备森林防火交通运输车辆、森林防火物资和通信器材等;修筑森林防火道路;建立森林防火指挥调度和信息处置系统等。同时,各级政府应当为所属的森林防火专职人员和专业森林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设置五级预警标志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分为五级:
一级:没有危险,林内可燃物不能燃烧;
二级:低度危险,林内可燃物难以燃烧;
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
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
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
一级和二级火险天气,可不设标志。三级火险天气,悬挂淡绿旗预警标志。四级火险天气,悬挂黄旗预警标志。五级火险天气,悬挂红旗预警标志。
建立分级响应
《预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或护林防火组织报告。
发现火情后,当地乡镇政府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立即上报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发生后两个小时内未能控制的,应立即启动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火场设立县级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全力组织扑救。
市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8小时内火灾仍未得到控制的,或发生跨县(市、区)森林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市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成立市级前线指挥部组织扑救。
扑火三级梯队
扑救森林火灾应坚持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现役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扑火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如果当地扑火力量不足,市防火指挥部可实施跨区调动。
本着以专业扑火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市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就近调动。第一梯队为火灾发生地县(市、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消防突击队;第二梯队为民兵应急分队、预备役部队、群众义务扑火队和公安消防部队;第三梯队为驻平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