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疆
新闻点击:沈阳市将对市政府下属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大规模撤并,现有87个“领导小组”清理掉62个。(《人民日报》昨日报道)
形形色色的“领导
小组”早已成为社会管理的金字招牌,地不分南北、事无论巨细,但凡出现稍微复杂的工作,无一例外热衷于成立“小组”拉来“领导”。“领导小组”的泛滥不仅使兼职过多的领导干部不胜其扰、难以领导,而且凌驾于政府常设机构之上的临时性议事机构也很容易降低行政效率,引发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因此饱受外界诟病。基于这样的背景,撤并“领导小组”之举堪称亮点,不过,笔者更为关心的是:撤并之后怎么办?
尽管饱受非议,“领导小组”的威力却毋庸置疑,而这也正是“领导小组”不断花样翻新、渐趋成风的根源所在。“领导小组”的优势显而易见———有了领导的协调指挥,可以有效调动各方力量促成问题的解决。然而,“领导小组”所折射出的弊端同样明显———首先反映出的是部门日常工作的无序以及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的不力,乃至凡事都需要领导出面协调;其次反映出对长官意志的推崇,本已得到法律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最终依然要领导来拍板。更为关键的是,随着“领导小组”的风行,职责范围之内的经常性行为被异化为不折不扣的短期行为,一旦失去了领导,习惯于有所依赖的职能部门还能不能独立完成原本属于自己的任务?
古罗马著名政治家西塞罗有句至理名言:“官员是说话的法律,法律是不说话的官员。”这句论述权力与法的关系的话在社会管理领域同样适用———领导是说话的制度,制度是不说话的领导。实际上,“领导小组”的泛滥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制度设计存在着一定缺陷以及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疲软和乏力,因此职能部门才不遗余力地想要从领导那“会说话的制度”中寻求更为强有力的依托。如果科学完善的制度能够赋予职能部门依法办事的底气,如果各部门都能够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使日常工作更加程序化和法制化,其本身就足以应对纷杂的事务,又何必煞费苦心地事事搬出领导来坐镇指挥?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比撤并“领导小组”更值得关注的内容是,社会管理应该由谁来领导———要想摆脱对领导权威的依赖,首先就要使制度这个“不说话的领导”真正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