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牛瑛瑛)在一家照相馆为孩子照了一组照片,没想到付过钱取完照片后却还需再付钱才能把底片“赎”走(本报8月27日A02版报道)。照相馆给出的理由是:我们享有照片的著作权。“既然照相馆享有照片的著作权,那么我们有没有照片的肖像权呢?”针对照相馆的答复,任先生更加不解了。就此事
,记者进行了进一步采访。
“根据公平、诚信的原则,照相馆的著作权是建立在顾客肖像权基础上的。”河南星烁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春立介绍说,如果顾客没有交给照相馆使用肖像权的权利,那么照相馆就无权保存顾客的照片,应该把顾客照的照片全部归还给顾客,或当面将顾客的照片删除掉,照相馆没有永久保留的权利。
朱律师说,任先生的要求一点也不过分,因为他只提出将自己付过钱的照片底片取走,还没有提出将未选中未付钱的照片底片也取走,而实际上,任先生完全有权将自己拍过的照片底片全都取走。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区有的照相馆已在坚持这一公平诚信的原则。建设路中段亚丹婚纱影楼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采取的措施是,只要是顾客选中的照片,底片都可以自己拷贝走,影楼是不收任何费用的。顾客没有选中的照片也可以拷走,但需交一定的费用,因为摄影师毕竟为之付出了劳动。如果不拷走,影楼可当着顾客的面将这些照片删除掉。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公平、诚信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原则,希望以后不要再发生类似任先生的遭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