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考虑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企业的申报立项 2008-08-16 08:32:26 来源:平顶山日报 
本报讯(记者程颖)记者8月14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企业一旦被认定为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其科技项目申报与立项、政府采购时,有关部门都将优先考虑。
日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局联合下发《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对
如何申报示范企业进行了明确规定:企业必须符合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其中单位产品能耗、水耗、主要工序(艺)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必须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或领先水平,推行了清洁生产或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在废物循环利用、余热余压回收、能源转换、企业责任延伸等方面有固定途径和制度保证。对不能利用的废物,进行了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
经审核批准的企业,省科技厅、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局将联合发文向社会公布并颁发证书、标牌,科技部门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到示范企业服务,进行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和政策法规培训,帮助其解决科技创新中的技术难题。
责任编辑:杨晓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