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野生蘑菇不要随便吃 2008-08-14 12:11:40 来源:平顶山晚报 
本网讯(记者王春霞实习生李若晨)目前正值夏秋季,雨水多,适宜野生蘑菇生长,群众采集野生鲜蘑菇时,常因误食毒蘑菇而中毒。本报近日曾报道鲁山县一家三口误食毒蘑菇中毒的事件。市卫生局日前发出今年第4号通告,提醒广大群众和餐饮单位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毒蘑菇中毒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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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通告说,我国毒蘑菇有100多种,致命性毒蘑菇20多种,其中10多种含剧毒。误食毒蘑菇后的临床症状大致可分为胃肠型,肝损害型,精神、神经型,溶血型4种。其中以肝损害型最为多见,病情最严重。毒蘑菇中毒后,一旦出现临床症状已属晚期,由于目前尚无特效治疗措施,抢救治疗成功率较低。食用蘑菇10分钟至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一定要及时就近到医院诊治。同时,哺乳期妇女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幼儿安全。
城市市民不要购买市场上自己没有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农村居民不要采食不认识的野生蘑菇或对其是否有毒把握不大、过于幼小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蘑菇;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应严禁加工烹调野生蘑菇出售;餐饮单位要把好野生蘑菇采购关,注意加工烹调方法,确保食用安全,大型活动和群体性聚餐时,禁止食用野生蘑菇。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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