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2007年冬季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个醒儿: 8月1日起可领取生活补助 2008-07-30 08:36:25 来源:平顶山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玉珊实习生曹焱鑫)昨日,记者从市退伍办获悉,从今年8月1日起至10月底,我市2007年冬季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凭本人退伍证领取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57条)和我市的相关规定,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
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按照我市上一年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每月160元标准,我市将发放6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共计960元。
今年8月1日至10月底,城镇退伍军人凭本人退伍证可先到市退伍办(市区南环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向西60米路北市民政局一楼)办理领款手续,后到建行平顶山分行建北支行(市区和平路东段)领取。退伍军人可拨打电话4976663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杨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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