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沙星海)记者昨日从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获悉,汝州市建立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村居委会负责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管片民警、基层派出所所长和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分包联系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大整治企业和重点项目周边治安环境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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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负总责,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相应的联系与服务企业的工作机制。公安民警定期到辖区企业和项目现场巡查走访,及时掌握治安环境情况,做到力争主动,超前防控,对发生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偷盗哄抢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施工的案(事)件,做到快速出击,从严惩处。分包联系企业的有关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凡因不作为而导致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发生,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该市印发了《投诉中心工作暂行规定》,从工作职责、受理范围和方式、办理程序等6个方面分37条进行规范指导;分解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分23项量化细解到具体单位,明确了相关责任人。
汝州市优化办督查组还深入基层,巡回检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重点问题一抓到底,举一反三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