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向顾客承诺延长“三包”期 有关人士提醒:遇此情况要让其在书面承诺上加盖公章 2008-07-23 09:13:13 来源:平顶山晚报 
本报讯
为了扩大销售量,经销商向顾客承诺延长“三包”期,等商品出现问题时,经销商却没了踪影。昨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此事。在此,有关人士提醒,在经销商承诺之前,自己最好做到心中有数。
据王先生介绍,2005年10月,他在市区一商场花近200元钱买了一台电磁
炉。今年5月,家人正在使用时,电磁炉突然断电,停止运转。之后,他拿着购物发票前去商场专柜寻找经销商,发现经销商已撤柜。他找到商场办公室,工作人员看了发票之后称,电磁炉已过1年的保修期,无法处理。他拿着当初经销商为其出具的承诺:“壹年免费包换,陆年免费包修”的字条找到办公室工作人员理论,工作人员称“三包”期应以随机保修卡上标明的期限为准。回到家,他找到随机保修卡,发现上面写的是整机保修期1年,他只好吃了这个“哑巴亏”。
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有关人士告诉笔者,我省暂时没有出台电磁炉“三包”规定,只能参照其他商品的“三包”规定:整机保修一年来执行(如果厂家高于“三包”规定的承诺,可按厂家的规定执行),但考虑到一些经销商为扩大销售量搞小动作,顾客可要求经销商在书面承诺上加盖专柜的公章,以便维权。(高红侠)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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