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点击:上周,央行否认了增发奥运纪念钞的传言。南京市民黄乃海一纸诉状将央行告上了法庭,要求央行采取公平方式,向海内外增发纪念钞。(本报今日A13版报道)
自从发行600万张奥运纪念钞的那一时刻起,奥运钞
就已经不是一张张简单的具有交易功能的钞票,而是被广泛赋予奥运纪念价值和意义的时代符号——它的交易功能是次要的,主要的是收藏价值和可以预见的升值空间。从这一层面上来讲,民众对奥运纪念钞趋之若鹜很容易理解,就好比一只潜力巨大而又十拿九稳赚钱的股票,有多少人愿意主动放弃呢?
然而,并非所有人对于奥运纪念钞的追求都只限于经济利益,奥运纪念钞虽然名为钞票,其所承载的却远不止钞票的价值,代表更多的其实是一种奥运文化和民众对于北京奥运的热忱。在很大程度上来讲,民众对于奥运纪念钞的热情更多是为了满足自己支持北京奥运、享受北京奥运、与奥运同行的那一份朴素的心愿。
南京老人黄乃海大抵也是如此,他的诉讼之所以能够冠之以公益诉讼,除去被告方比较特殊和诉讼标的普适性之外,更大的理由还在于黄乃海老人的诉讼请求事实上代表了大多数中国人的想法和要求,在这个时候,黄乃海老人事实上充当了大多数同胞的代言人。这也是这一首例“叫板”央行的公益诉讼案能够引发社会关注的原因。
但是,普通公民“叫板”央行的公益诉讼案没有先例可循,这一方面体现在该诉讼的无法可依,也就是说央行发行奥运纪念钞与否,发行多少奥运纪念钞,我国法律是不可能做出具体规定的,缺乏法律支撑的诉讼想要胜诉谈何容易;另一方面,从法理上来讲,央行发行多少奥运纪念钞是行政权力基于一定的环境和条件所做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如果说发行奥运纪念钞可诉的话,那么,央行发行多少人民币是否也同样可诉呢?所以,该“叫板”央行的公益诉讼案不是一起简单的公益诉讼案,更是一场关系国家金融权力在内的多方角力。正因为如此,增发奥运纪念钞很难说具有可行性。
我们希望能够增发奥运纪念钞,但希望能否转换为现实,取决于希望本身是否具有可行性,而不仅仅是合理性。在可行性缺乏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寄望于央行能够体恤民情,考虑到民众的心理诉求,以“怜悯”的姿态适量增发一些奥运纪念钞,但结果一定不会如大多数人所愿,奥运纪念钞依然会“一钞难求”,因为物以稀为贵,纪念钞一旦你有我有大家有,其因为稀缺所产生的价值从何体现呢?
(徐光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