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入伍到东北十几年了,虽说蘸酱菜、酸菜汆白肉、大米饭、黏豆包已占据了我的日常饮食,但最割舍不下的还是家乡的手擀面。
我的家乡位于豫中平原平顶山市叶县的一个小乡村,那是一个大约有700人左右的小村子,村邻和睦,民风淳朴。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村中有几个相对固
定的饭场,每到饭点,周围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端着搪瓷大碗,抓着窝窝头、玉米饼或蒸煮熟的红薯来到饭场,或蹲或坐,或倚在树旁或靠在墙边,边吃饭边扯些无聊的闲话,开些无关痛痒的玩笑。饭场其实也是生活水平的表演场,如果谁午饭、晚饭都端手擀面去饭场,简直就让人嫉妒了。毕竟当时经常吃细粮的还是少数,一天吃两顿细粮的就更少了。
1982年初,春风吹绿了我偏僻的家乡。一家五口的生活重担压得父母喘不过气来,但在那个春意盎然的季节里,他们从没沮丧、颓废过,整天笑容满面养猪种菜,村间田头忙里忙外,好像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那段年月,烧火做饭、冬季取暖用的全是庄稼棵子,烂树枝子,破木头棒子。烧煤是很奢侈的一件事,因为当时用煤要靠壮劳力徒步到市煤矿拉,来回近100公里路程,非常辛苦。清晰地记得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天刚蒙蒙亮,父亲和叔叔大爷就拉起煤车出发了,第二天繁星满天时才回来,满脸疲惫。母亲赶紧舀水、和面、点火,放入菠菜,撒上葱花,淋上香油,转眼间一锅手擀面就做好了。见我垂涎欲滴的样子,母亲也给我盛了一碗。那是记忆中最难忘的一次吃手擀面。
我考上初中那一年,父亲像中了大奖一样,无论如何要带我到市里转一转、看一看。“全公社才招收100个学生,我们考第二,了不得,祖坟冒青烟了!”骑了将近4小时的自行车才到市区。进公园、坐滑梯,看了狮子、老虎和野鸡。午饭是在一个门脸不大的面馆吃的,通红的火苗上放着一口大锅,满锅的骨头使汤水都变成了乳白色。师傅揉、按、拍、拉、煮,骨头汤、香菜段、精肉丝,比母亲犒劳父亲时做的手擀面还要有滋味。
1993年冬,不甘心做一辈子孩子王的我毅然决然地投笔从戎。军校的第一个寒假回家探亲,在市区工作的同学为我接风洗尘。大街上霓虹闪烁,行人如织,歌声、叫卖声此起彼伏。出租车在一家富丽堂皇的宾馆停下,我辨别方位环顾左右,仿佛有来过多次的感觉。当晚高中时期的几个“狐朋狗友”轮番上阵,喝得我酩酊大醉。第二天一早,老同学笑谈我酒醉时的模样:一个劲儿地追问服务员10年前这地方是不是一个面馆?嚷嚷着就上手擀面,骨头汤做的,其余的什么都不吃!
2008年春节探亲回家,妹妹、妹夫驱车200多公里到新郑机场接我们一家三口。路上唠起创业的艰辛、事业的成功,妻赞叹说,你们可真有本事!我哥也不错呀,妹妹接过话,现在他一个月工资抵当年代课时八年“抗战”的战果,能吃多少手擀面呀!上学不交费,种粮不上税,我们赶上好时代了!妹夫总结似的说。坐在飞驰的汽车上,洁白的山羊,肥壮的黄牛,郁郁葱葱的玉米,节节攀高的芝麻不时闪过,第一次回老家的小女儿趴在车窗上又唱又嚷。看着她兴高采烈、手舞足蹈的样子,眼前又浮现出父亲躬腰骑车驮我去市里的情形,真是今非昔比呀!
(吴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