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 7 月 9 日
星期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中心

| 报网联动 | 天天副刊 | 百姓服务 | 鹰城地理 | 百姓话题 | 家庭沙龙 | 专题报道 | 电子地图 |
| 认识鹰城 | 企业之窗 | 教育时空 | 家居楼市 | 美食天地 | 时尚消费 | 健康养生 | 鹰城旅游 |
·报纸征订
·广告价目
·收藏本站
 
 
认识鹰城
旧刊回顾
 
天气预报:
白天到夜里,阴间多云,部分地区短时阵雨或雷阵雨转多云,其他地区阴天转多云,偏东风3级左右最高气温29℃,最低气温24℃
 
最新公告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歌曲诗词(歌词)征集启事
 
首页>>平顶山晚报>>今日时评
 



公交车上不“让座”罚款?



2008-07-04 10:14:11

    新闻点击:《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规定,乘客应主动让位给老人、孕妇等特殊乘客。不履行义务,驾驶员、售票员可以拒绝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对乘客
处以50元罚款。很多市民听说后提出了异议。(《河南商报》昨日报道)

    

    尊老爱幼是人类社会普遍认可的美德。在公交车上为老人、孕妇、残疾人等让座,体现了一个人、一个社会的文明素质。然而,将“让座”这一道德问题升格为法律问题,以制订地方法规的形式加以确认,却必须经过最严格的程序论证。一个关键的前提便是它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形成“可操作的权利与义务”,否则,其效果只会适得其反。

    从道德层面来看,“让座”与否全在于个人是否有此愿望并付诸行动,道德对于拒绝让座者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而只能做出一个“这样不好”的判断。一旦升格为法律,“让座”就立刻具有强制性,意味着某一群体对另一群体负有“让座”的义务,后者也相应具有要求前者“让座”的权利。那么,一系列问题立刻出现了:法律该如何清晰地界定这两个群体?道德层面的模糊语言“老弱病残”,能否转化为可据此操作的精确标准?比如,一名发高烧的年轻病人是否该给一名61岁的老人让座,类似病情与年龄之间该如何比较才算公平?诸如此类,仅仅一个界定权利义务主体的法律问题,就面临着无数种现实的可能性,处理起来十分棘手。

    进而,假设法律已清楚地界定出应否“让座”的各种条件和情景(实际上希望极其渺茫),便会面临一系列实施与监督的问题。郑州市这个条例草案,显然是把监督权授予了司机和售票员,交由他们对实施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并部分地授予其处罚的权力和责任(拒绝当事人乘坐)。这实际上意味着,司机或售票员首先得能够根据法律规定,在具体现实情景下界定“让座”的人群。不妨设想,假如遇到两名起争执的乘客,他们的工作情形大概是这样:先查看双方身份证件、病历证明等,再为双方测量体温、心跳、血压……这个工作量将有多大啊!

    继续推导下去,我们很快就会发现:为“让座”问题制订专门的法律并保证这部法律的可操作性,简直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其具体实施也将面临极大的法律成本。那么,是不是可以说,为“让座”专门制订法律,其现实意义不大,犯不着也没必要呢?

    事实上,尽管法律通常是由道德升格而来,但考虑到法律的严肃性、精确性等所要求的可操作性,以及为了满足可操作性而必须承受的法律成本,那么,并不是所有的道德问题都值得升格为法律问题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有无数例类似于“让座”的道德问题,我们在制订法律之时必须小心筛选,根据现实需要逐步完善法律体系才不至于陷入法律的汪洋大海。郑州市的“让座法”无疑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值得我们继续探索和论证下去,以便对此类道德升格法律的愿望形成共识。

(宣华华)


来源:转载

责任编辑:杨晓春

 
 
© 版权所有 平顶山日报社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平顶山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相关新闻

 
 
 
 
 
 
 
   580亿美元,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个想都不敢想,也无法想象的数字。这些钱盖茨的余生是肯定花不完的,花不完怎么办?这就面临是留给子女还是回报社会的抉择。
政务大厅 公共事业
出 入 境 车辆管理
法律援助 法律咨询
户籍管理 社会援助
便民电话 房管条例
 
历史大事
人物传略
名胜古迹
民俗方言
文化艺术
政策法规
小吃特产
传说故事
 
日报专刊 今日时评
市区新闻 街巷新闻
郊县新闻 经济新闻
百姓热线 百姓服务
视    觉 天天副刊
专刊(B2) 专刊(B3)
 
晚报热线 12580
   4940000
日报热线  4944764
日报总编室 4945797
专  刊  部 2993238
政  文  部 4945747
经  济  部 4945971
农  村  部 4944851
日报摄影部 4944872
晚报总编室 4945457
晚报采访部 2993222
   2993220
晚报摄影部 4935472
印  刷  厂 4944882
发  行  部 4943059
 
 
豫ICP备05017735号 平顶山日报社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平顶山市建设西段268号 || 电子信箱:pdsrbwz@xinhuanet.com 
电话:0375-4973575 
  邮编:467002   传真:0375-497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