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出台规定 我省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须从事10年以上中小学教育 2008-07-04 09:07:10 本报讯(记者孙鹏飞)记者昨日从市招办获悉,省招办当天就我省高招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被录取的免费教育师范生在入学前要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
我省被录取的免费教育师范生在入学前要与学校和省教育厅签
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被录取的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一般回我省中小学任教,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院校将由该校和省教育厅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本人签字(未满18周岁者须同时由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否则学校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来源:平顶山日报 责任编辑:宋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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