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有关人士提醒:大学生暑假打工注意维权 2008-07-03 09:30:11
本报讯目前,我市高校已陆续开始放暑假,很多在校大学生选择找一份短期的暑期工勤工俭学。对于这些缺乏社会经验的在校大学生,劳动部门有关人士提醒,暑期勤工俭学一定要谨慎。
昨日上午,笔者在市区建设路与迎宾路交叉口北侧见到,在树阴下站着很多寻找暑期工作的在校
大学生。小张今年21岁,来自安阳农村,目前就读于平顶山学院,学校6月底就放假了,他告诉笔者,他想通过暑假打工挣点下学期的生活费。暑期打短工的学生太多了,而且一些单位不愿意招短期工,这几天他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当笔者问他暑期打工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时,小张一脸迷茫。
昨日,笔者电话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有关人士,他们告诉笔者,由于在校大学生的社会经验不足,暑期勤工俭学,他们最应该注意的是人身安全,同时还要维护好自身的利益。第一,如果对方要求交押金或者扣押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一定要拒绝。第二,要与对方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将工作期间的劳务报酬如何发放等细节写清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勤工俭学的“在校生”,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这份协议就是双方出现纠纷后维权的重要证据。第三,有暑期打工想法的学生最好能到学校的勤工助学中心,由学校统一安排,千万不要轻信网络上的一些高薪招聘信息。(王路生)
来源:平顶山晚报 责任编辑:杨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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