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独生子女证名额有限定,对否? 2008-06-27 09:18:38
宝丰县赵庄乡张女士问:我女儿今年7岁。早几年前,我向村里提出申请,要求为女儿办理独生子女证。村干部说,村里只有10名独生子女证名额,名额已满。村里对独生子女证名额作出限定的做法对吗?
市人口和计生委法制科李洪杰答:依据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三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只有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经乡(镇)或街道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如系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须由夫妻双方写出申请,由村委会初审核实后,再上报到乡级人民政府,乡级人民政府经审核批准后,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此证没有名额限制。(李凤琴整理)
来源:平顶山晚报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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