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枪枪
新闻点击:“密云71家宾馆饭店响应消协倡议,改变行业惯例,将结账时间由中午12时延至下午2时”,在北京市消协对外宣布这个消息后,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紧接着表态力挺12点退房,称“71家饭店14时
退房不实”,“已有6家饭店称未作出类似承诺”。(《北京晚报》6月22日报道)
关于宾馆酒店12时退房是否合理的争议,这几年一直就没消停过:以中午12时为结账界限,毫无疑问存在巨大的漏洞,也是一个消费陷阱———顾客不可能都踏着12时的钟声前去“投宿”,他们往往还没有住够“一天”,就要付24小时的房费。当日结账若超过12时又需加半天房费,超过6小时又得付出一天的钱,这对消费者无疑是极其不公平的。
虽然“正午退房”很不合理、不“人性”,但却一直被作为行业“惯例”来应用。消费者多少年来一直都忍气吞声———既是行业惯例,消费者岂能不“习惯”?因此,北京71家高级宾馆饭店和北京市消协联合发表的“将宾馆饭店结账时间由12时延至14时”声明引起了一片叫好声,也得到了其他城市一些酒店的响应———绍兴一酒店试水14时结账,南京、郑州等城市的一些酒店的退房结账时间也开始悄然松动。
然而,一片叫好声中,有人不乐意了———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紧急表态“71家饭店14时退房不实”,称“14时退房不可普遍实行”,该协会仍旧力挺12时退房!
这真是个让人失笑的表态。旅游饭店业协会是干什么的?一些酒店饭店凑在一起组成的行业“联盟”。当所谓的“行规”被另一个协会“破坏”时,旅游饭店业协会自然会觉得势力受侵,权威受损,最重要的是利益受损。是以,其第一反应自然是奋身抗击消协!
说到底,两家协会较劲“几时退房”的根源,是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维护自身利益的“霸市”行为。一直以来,“正午退房”被酒店业认同的好处在于:越早退房,在旺季就有机会接纳更多的客人;定时退房增加了清理时间,从而减少了人力成本。说白了,力挺“正午退房”的直接原因是经济利益,而非所谓的“国际惯例”。因此,并非“14时退房不可普遍实行”,而是有人不想也不愿意它能“普遍实行”。《新京报》的报道同时指出,未做出14时退房承诺的6家饭店的老板都在旅游饭店业协会里任要职。如此,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跟北京市消协玩出尔反尔的游戏就不难理解了。
两家不具行政权力的协会在“正午退房”较劲儿,就像两个老百姓吵架,表面看与他人无关,但在这场角力中,自身利益遭损的消费者无法发表自己的看法,反而成了局外之人,他们自然会产生一种权利被抛弃感。因此,对“正午退房”之争,需要有权威部门出来进行干预,给出“正午退房”是否合理是否合适的官方意见,甚至可以拿出具体的法律制度来对选择何种方式退房结账进行规范。当然,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因为,一切选择当以公众的合法利益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