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在存车处丢失遭遇索赔难,工商部门提醒—— 免费存车也要索要存车牌 2008-06-18 08:53:53 本报讯
去一家超市购物时发现超市门外放着一个“免费存车”的提醒牌,市民魏女士放心地把一辆电动车存在了这里。可当她高高兴兴地购完物去取电动车时,却发现电动车不见了。随后在双方协商过程中终因她没存车牌而无法为自己讨说法。
据魏女士介绍,近日,她骑着一
辆电动车去南环路中段一家超市购物,超市门外放着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免费存车”字样。她把电动车存在该存车处,然后向看车人索要存车牌,但看车人称没有存车牌,并让她放心,不会有什么事。看看在这里存放的其他车辆也都没有存车牌,她就放心地进店购物了。不久,她提着购买的物品去推电动车时却发现刚刚存在这里的电动车不见了。
她立即去找看车人,希望对方能给予赔偿,但看车人却不愿负责。后来,她再一次去找看车人交涉,对方仍然拒绝赔偿。随后,她将此事反映到了工商部门,但终因没有证据证明她在这里存过车,给解决问题带来了很大不便。
“不管存车处是否免费存车,市民都不要忘记索要存车牌。”据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存车牌是双方发生纠纷后的重要凭证,所以,即使一些地方有免费存车的招牌,存车者也不要过于大意而不去索要存车牌。
另外,发生这种情况说明商家对自己的各项服务还不是太规范。在此提醒存车者记着索要存车牌的同时,也提醒商家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真正做到让顾客放心进店购物。(牛瑛瑛)
来源:平顶山晚报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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