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新闻点击:6月7日,在中国诗歌高峰年会暨独立诗歌奖颁奖典礼上,女诗人赵丽华拒绝领奖并表示“今后也不会接受任何名目的各种奖项”,以此来抗议在全国高考作文中绝大多数省份对诗歌设禁。(本报
今日A09版报道)
我并不喜欢赵丽华的“梨花体”诗歌,但我理解赵丽华的这种惊人之举。一个诗人采取自己的方式,对社会漠视甚至是无视诗歌的现象以“绝地反击”,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相反,面对诗歌的没落,没有诗人站出来,那反倒是令人感到悲哀的。
赵丽华此次的“绝地反击”是付出了很大代价的,作为一个著名诗人,在媒体和公众面前公开表示“今后也不会接受任何名目的各种奖项”,这就等于是断了自己的后路,几乎拒绝了今后写诗生涯里所有获奖的可能。这也让赵丽华此举有了一种壮士断腕的悲壮意义,令人感慨。
但赵丽华此举把矛头指向的是全国高考作文,这多少都有些瞄错了靶子,无的放矢。高考作文禁写诗歌,是很久以来的一个“传统”了,直到近年才有所松动。在今年的高考中,全国有四个省份在高考作文的要求里没有明确要求不能写诗歌。我们现在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长久以来,高考作文为何偏偏要对诗歌说不?被禁的为何不是散文、小说和其他文体?
这当然是由诗歌的性质决定的。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到唐朝的李白、杜甫,再到现在的“梨花体”,诗歌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现代诗歌,又分为各种流派,各种写法,诗歌的多元化带来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评判标准无法统一。比如将赵丽华的一首诗歌作为高考作文交上去,有些阅卷老师可能会击掌叫好,有些阅卷老师可能会嗤之以鼻,在分歧巨大、意见不一的情况下,如何对其评判?如何给分?但在散文、记叙文、故事等文体中,却不存在这样的麻烦。因为这些文体从古至今变化不大,评判标准已经渐趋成熟。学生在日常训练中也是以这些文体为主的,好坏优劣,一般人都能看出来,不至于出现太大的偏差。这正是高考作文禁写诗歌而偏爱其他文体的主要原因。
实践也证明,即使在那些允许用诗歌写作高考作文的省份,也很少有考生真的用一首诗歌来应试。他们对能否写出一首好诗没有信心,对阅卷老师能否把自己的诗看作是好诗更没有把握。所以他们宁愿选择散文、小说等更为稳妥的文体。
高考是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选拔考试,它不可能承担振兴诗歌的责任。高考作文禁写诗歌,只是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对所有考生负责的一种考量,而绝非故意歧视诗歌。我尊重并佩服赵丽华的举动,但并不赞成她把愤怒的矛头对准高考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