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时间延长至年底 我市已销售1.2万余台 2008-05-29 09:08:24
本报讯(记者任明远)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财政部、商务部已经发出通知,将家电下乡政策试点时间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截至昨日上午,我市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2813台(部)。
据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的家电下乡政策是一项旨在提高农民生活
质量、扩大农村消费的惠农政策,包括我省、四川等试点地区的农民在购买指定类型的家电产品后,可以申请领取购买产品价格13%的补贴资金。国家指定的产品包括手机、冰箱(冰柜)、彩电三类。国家原定的试点时间截至今年5月31日,为了让家电下乡政策惠及更多农民,财政部、商务部5月26日发出通知,在我省、山东、四川等地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截止时间暂定为2008年12月31日。
据了解,目前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正在开展,截至昨日上午,我市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2813台(部),有关部门已对其中的2899台进行了补贴,发放补贴562334元。
来源:平顶山晚报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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