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颖实习生贾楠)记者3月20日从市政府了解到,为确保完成省定“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目标,市政府一次性出台6个《办法》,决定建立科学规范的节能减排统计、检测和考核体系,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和一票否决制。
此前,我市已对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建立了25种重点耗能产品、108项单位产品能耗统计调查制度。在此基础上,我市将逐步建立健全能源生产、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扩大统计范围,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耗能产品的统计品种,如增加企业的可再生能源、低热值燃料、工业废料等调查目录,增加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统计指标;对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及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生活消耗掉的煤炭、汽油、柴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热力、电力等能源消费量进行详细的统计分析。
据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各县(市、区)排污总量85%以上的所有工业企业会被列入年报重点调查单位。
有关部门每年将在对各县(市、区)节能减排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和监督核查后,综合考核报告经市政府审定由市发改委向社会公布。其中,凡是列入考核范围的节能减排指标,未经市统计局和市环保局审定不得自行公布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