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 3 月 8 日
星期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中心

| 报网联动 | 天天副刊 | 百姓服务 | 鹰城地理 | 百姓话题 | 家庭沙龙 | 专题报道 | 电子地图 |
| 认识鹰城 | 企业之窗 | 教育时空 | 家居楼市 | 美食天地 | 时尚消费 | 健康养生 | 鹰城旅游 |
·报纸征订
·广告价目
·收藏本站
 
 
认识鹰城
旧刊回顾
 
天气预报:
白天到夜里,晴天间多云偏南风2~3级最高气温18℃,最低气温7℃
 
最新公告
关于举办通讯员培训班的通知
 
首页>>平顶山日报>>百姓话题
 



[百姓话题]公共场所禁烟 宣传与处罚并重



2008-03-08 09:08:29

    昨日,平顶山火车站售票室的立柱上,“禁止吸烟”的标志非常明显,记者采访时发现,来此购票的旅客也都自觉遵守该规定,没有发现吸烟的。本报记者张鹏摄
     

    话题背景

    据《平顶山晚报》2月27日报道,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由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平顶山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开始施行,公民在禁烟场所吸烟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措施出台及时

    张栋梁(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10年前我在郑州上学,有一次坐车回平顶山,我坐在倒数第二排,我后面坐了几个中年男子,上车没多久,这几个人就开始吸烟,搞得车厢里乌烟瘴气。我本来有点感冒咳嗽,再闻到烟味,嗓子直发痒,非常难受。于是我就起身对后面几个人说,请你们不要抽烟了。这几个人看我是个学生,竟然无动于衷,我只好喊车上的司机和售票员,让他们制止,最终这几个人很不情愿地把烟灭了。

    由此我就想,公共场所是让大家共同工作生活的地方,在这些地方吸烟不仅对自己不好,而且影响了他人的健康。从这个角度上讲,这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也是一种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应该受到一定的处罚。如今《平顶山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的出台非常及时,它将对那些不守规矩的瘾君子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为市民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生活环境。

    请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

    赵亚伟(神马集团橡胶轮胎公司)     公共场所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地方,它的环境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和我们每位公民的素质水准。吸烟不仅有害于己,而且有害他人。吸烟容易引发呼吸道疾病和癌症,在他们身边的“二手烟民”也会深受其害。如今,我们的城市正在逐步美化,我们正在拥有一个美丽的家园。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为了美好、幸福的和谐家园,请不要抽烟,更不要在公共场所抽烟。

    保护不抽烟者的利益

    李昆亭(南阳)     本人是不抽烟者,且对烟草的气味十分反感,但是每天却不得不被动抽烟。因为,办公室里有几杆“烟枪”,几乎不停地吞云吐雾,弄得室内烟气熏人,连我这个“不近烟火”的人的衣服上、头发里都是烟草味儿,回家老是挨批评。可是,又碍于面子不好制止同事的这点“爱好”。而在其他的公共场合,譬如车站、餐馆、商场等地方,接受“二手烟”就更是无可奈何了。

    相信有许多不抽烟的同胞都有我一样的苦恼。

    因此,平顶山市出台的公共场所“禁烟令”实在好得很!它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别是为被动抽烟者免受侵害提供了制度保障。

    观念的转变是关键

    张晓菲(市公安局)     “吸烟有害健康”这句话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个常识,“公共场合禁止吸烟”的口号也已喊了多年,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我认为禁烟难,难就难在转变观念。许多吸烟者认为吸烟是一种交际的手段,不吸烟好像你就不合群、办不成事;还有的吸烟者认为吸烟是一种潇洒的行为方式;当然还有的吸烟者是因为工作压力重而借此方式缓解压力等。而他们却没有意识到交际的手段除了吸烟还有许多健康、高雅的方式;而那些自认为潇洒的烟民却没有意识到吸烟正严重影响着他们的健康和文明形象;而缓解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也有许多健康有效的方法。

    有《规定》去约束固然好,但是观念的转变仅靠一部《规定》很难做到,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一方面要加大日常生活健康常识宣传工作和禁烟宣传工作的力度,让市民都能意识到吸烟的危害,从而逐渐转变旧观念。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去约束。这样公共场所禁烟才不会步履维艰。

    还得靠烟民自我加压

    李新冰(鲁山县公安局董周派出所)     任何法规的出台,都是为了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规范个人行为。禁烟令的出台,将给烟民们带上一个紧箍咒,但是,在公共场所依靠执法者对吸烟者进行处罚而达到戒烟的目的,难度可想而知:第一,政府尚未拥有这么庞大的执法队伍。第二,处罚需要一整套的取证告知程序,将要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归根结底,为了他人的健康,为了自己的身体,在公共场所,还需烟民们自我加压主动约束自己。

    如何行使行政处罚权

    翟红果(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全市那么多禁烟的公共场所,卫生部门的人员和力量是有限的,不管卫生部门采取怎样的措施,也是不可能对每个禁烟场所天天进行检查,尤其是各个县的乡镇,也要县卫生部门去执法。所以,单靠县卫生部门,执法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退一步说,即使卫生主管部门有力量对那些没有执行规定的公共场所进行处罚,但如何处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公民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而禁烟又恰恰是针对吸烟者个人的,而禁烟场所本身又没有行政处罚权,如果对个人的处罚不到位,禁烟就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出台规定容易执行难

    侯国照(平高集团综合办)     我认为目前还很难实现公共场所的禁烟。难题一,饭店等娱乐场所难。这些地方向来是玩乐、潇洒的场所,怎么禁?老板如果禁止顾客吸烟恐怕影响生意,谁来监督执法?难题二,办公室禁烟难。笔者所在单位20年前就全面禁止吸烟,哪儿都禁了就是办公室禁不了。因为办公室人少,且都是干部,谁敢督促领导呢,也是无法监督的问题。难题三,执法监督难。除了公安机关有强制执法权,而《规定》中由卫生行政机关处罚就难了。得组织多少人的执法队伍,吸烟者不服怎么办?

    被动吸烟者要勇于维权

    绿海飘雪(网友)     相关规定的出台无疑为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提供了法律依据,而要达到这个目的,还需要吸烟者、公共场所管理者及被动吸烟者三个方面共同努力。其中,被动吸烟者勇于维护自身的权利是重要的一个方面。禁烟初期,有些烟民不知,你需主动宣传禁烟;另一方面,公共场所管理工作也未必很快到位,你需要维权。还有,被动吸烟者是直接受害者,应该维权。我有切身体会,就在前两天禁烟不久,我坐一公交车回家,车上一位烟民吞云吐雾把车内搞得难以呼吸。我说,这位老兄,一车人吸你一人的烟你不吃亏。车上众人见说,都应道,是呀,你灭了吧,那位烟民当时就把烟灭了。事情就这么简单。只要你注意维权,正义还是在你这方面的。

    能否设立吸烟区

    董刚(湖北)     吸烟有害健康,尤其是“二手烟”的危害更大,公共场合人来人往,吸烟的害处大家都很清楚,因此,对于在公共场合禁烟的举措大多数人都是支持的。不过,以处罚的形式来禁烟,虽说愿望是好的,但还是有难度。为了消除抵触心理,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公共场所设定一些吸烟区,让吸烟者可以有吸烟的场所,同时对那些屡教不改的吸烟者施以处罚,达到教育大多数人的目的。(主持人关运凯)

    编辑絮语:还是要靠宣传

    禁烟是一项全球性课题,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从实践来看,禁烟过程中,对于不执行相关规定的单位可以采取一些行政处罚措施,但对个人主要还要靠宣传。

    宣传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避免出现吸烟的内容,即媒体、影视节目不应出现吸烟的内容、画面,避免对青少年产生误导。这既是消极的禁烟,也是积极的禁烟。前段热播的连续剧中,经常出现男主角很酷地吸烟的画面,我想这对禁烟来说应该不是什么好事。

    另一方面是积极宣传禁烟。比如宣传吸烟对健康的危害,比如我市出台的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的规定,比如在一些公共场合放置禁烟标志。公共场合禁烟这一规定出台的本身就是对禁烟的一大宣传,而执行过程又是对禁烟宣传的过程,或者说执行过程本身更应注重宣传的作用。

    其实一些中老年烟民已经在医生的感召下戒烟了,青少年吸烟的比例也越来越小,这些都是长期宣传的结果。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的出台,更是加强宣传的契机,相信只要我们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烟民会越来越少的。

    ■下期话题预告

    如何遏制家庭暴力

    据《平顶山日报》报道,3月4日上午,全市三八维权月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举行。一个以“遏制家庭暴力、建设和谐鹰城”为主题的三八维权月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全面启动。

    在今年三八节来临之际,我市又成立了反家庭暴力门诊定点医院。市卫生局要求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反家庭暴力门诊。同时,市司法局成立了巾帼法律援助团,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百姓话题”下期主题为:如何遏制家庭暴力。欢迎读者参与讨论。

    欢迎推荐话题。

    来稿请寄本报通联部,电子信箱:pdsfk@pdsrb.sina.net,请在主题栏注明“话题”字样。或发送HT+内容至1065575053322(联通),正常资费。也可登录平顶山新闻网报网联动平台(http://www.pdsdaily.com.cn/club),跟帖讨论。截稿日期:2008年3月14日。(关运凯)


来源:平顶山日报

责任编辑:宋旻

 
 
© 版权所有 平顶山日报社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平顶山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相关新闻

 
 
 
 
 
 
 
   其实一些中老年烟民已经在医生的感召下戒烟了,青少年吸烟的比例也越来越小,这些都是长期宣传的结果。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的出台,更是加强宣传的契机,相信只要我们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烟民会越来越少的。
政务大厅 公共事业
出 入 境 车辆管理
法律援助 法律咨询
户籍管理 社会援助
便民电话 房管条例
 
历史大事记
人物传略
名胜古迹
民俗与方言
文化艺术
政策法规
小吃特产
传说故事
 
日报专刊 今日时评
市区新闻 街巷新闻
郊县新闻 经济新闻
百姓热线 百姓服务
视    觉 天天副刊
专刊(B2) 专刊(B3)
 
晚报热线 12580
   4940000
日报热线  4944764
日报总编室 4945797
专  刊  部 2993238
政  文  部 4945747
经  济  部 4945971
农  村  部 4944851
日报摄影部 4944872
晚报总编室 4945457
晚报采访部 2993222
   2993220
晚报摄影部 4935472
印  刷  厂 4944882
发  行  部 4943059
 
 
豫ICP备05017735号 平顶山日报社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平顶山市建设西段268号 || 电子信箱:pdsrbwz@xinhuanet.com 
电话:0375-4973575 
  邮编:467002   传真:0375-497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