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制 2007-12-27 09:53:02 来源:平顶山日报 
本报讯(记者徐洁净)12月25日记者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机制。
据介绍,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乃至废弃过程中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评价,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是具有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合法、自主、科学、公正地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有:辨识重大危险源的类型;辨识重大危险源危害特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根据潜在事故后果,划分重大危险源等级等。
责任编辑:杨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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