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桂星)12月22日上午,记者从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收费行为,我市已开始对出租车行业乱收费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要求各出租车公司(车队)须于26日前把乱收费款项清退完毕。
据了解,在过去的出租车行业管理中,有相当一部分出租
车公司(车队)存在乱收费行为,加重了出租车从业者的负担,引起了广大出租车从业者的强烈不满,严重扰乱了出租车行业正常的营运秩序。
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我市出租车行业管理收费有明确标准:税费每车每月172元,工商费每车每月35元,养路费每车每月90元,车船使用税每车每年360元,营业执照工本费每证更换一次23元,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每车每年4000元,另外还有国家规定的交强险,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各出租车公司(车队)的服务费。除以上收费项目为统一收费外,其余收费都需出租车公司(车队)与出租车从业者进行协商,不得强制收取。
另外,为规范我市出租车交易行为,我市计划于近期建立专门的出租车交易平台,对市区的出租车交易行为进行统一管理,在此之前,市区出租车暂停交易过户。
在清理出租车行业乱收费的同时,我市还将集中力量对市区的出租车市场进行整治,严厉打击私自参与营运的非法车辆,广大市民及出租车从业者发现非法营运车辆可拨打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举报电话6161000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