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颖)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得到修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也随之由20年延长至30年,这是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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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是根据住房价格、借款人还款能力及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等情况综合平衡分析而确定的。截至10月底,全市已有近30万名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达24.95亿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仅前9个月我市就已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4亿元,帮助2683户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而随着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和新城区的建设,预计在今后几年更多的家庭会有改善住房条件的意愿。结合当前的房价,考虑到借款人的还款压力,遂对《办法》进行了修改,这将有效提高职工购买自住房的支付能力。
修改后的《办法》将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20万元,并且借款人信用等级高的根据情况可上浮30%%。考虑到还款人的月还款能力,贷款期限也由不超过20年延长至不超过30年,但贷款期限加上借款人的年龄仍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据悉,已经被审核批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