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煤炭局出台补充规定 每旬组织1次矿井全面测风 2007-09-02 08:25:19 来源:平顶山日报 
本报讯 (记者徐洁净)市煤炭局昨日就“一通三防”出台补充规定,要求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每旬必须组织1次矿井全面测风。
规定要求,技术负责人要负责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
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对风门、风扇等设施,要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采掘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开采自燃发火煤层必须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所有矿井要建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责任编辑:杨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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