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在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特别是一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建设环境仍然较差。这种问题不仅会对当事者造成损失,也会严重影响准投资者的热情和信心。
社会治安的好坏,既
是政府管理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也是外来投资者考察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必须围绕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下大力气解决恶意阻挠项目建设、企业周边环境不优的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要高度重视解决恶意阻挠项目建设问题,对恶意阻挠项目建设的少数人坚决予以打击。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市、县两级主要领导,要继续坚持联系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制度,密切关注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情况,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工农矛盾、民企纠纷要亲自协调解决,努力为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排除障碍、扫清道路。
政法机关也责无旁贷。要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盗窃企业财物、恶意阻挠施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要坚持除恶务尽、标本兼治的原则,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地痞村霸、街霸市霸,特别是对流氓恶势力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发现一个打击一个;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企业经营者也不要被动受扰。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举报不法侵害行为,主动想办法为自己“争取”良好的治安环境;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发展自身的同时,牢记社会责任,力促形成和谐融洽、共同发展的企地关系。有关部门对企业和群众的举报一定要依法认真办理,切实为投资经营者主持公道、撑腰做主;要教育群众充分认识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种种好处,引导群众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发展环境。
(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