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这句民谣对刚刚迈入50岁门槛的杜欣增来说十分熟悉。过去,由于物资匮乏,很多人对穿戴都无奢望,杜欣增也不例外。
1977年3月,20岁的杜欣增被招工到平煤一矿,成了一名煤矿工人。30年来,杜欣增的生活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今年2月,该过年了。杜欣增一家人上街购物,光买衣服就花了1000多元钱。这要是30年前,是想也不敢想的事。
1978年春节,是杜欣增参加工作后的第一个春节。当时,除了单位发的37元工资,他还领到“1分”。那时买东西不仅要钱,还要有“分”。普通工人一年只能发“1分”。一辆自行车2分,一瓶白酒0.1分,一套新衣服0.2分。杜欣增说,那年过年,他没舍得用“分”给自己买新衣服,而是买了一块布做了一套新外套,罩在母亲做的棉衣棉裤上。
参加工作后,杜欣增的单位开始发工作服,一年一套。所以,平时他很少添衣服。煤矿工人下井要携带矿灯,挂矿灯的地方很容易被硫酸腐蚀。杜欣增的第一套工作服刚穿两个月就被腐蚀了一个大洞。杜欣增说,那时,一套工作服一年补三四回很正常。
1984年,一位好友到杭州出差,给杜欣增带回一件蓝色毛呢中山装。当时,这可是高档衣服。那件衣服穿了几年,杜欣增说他记不清了,反正是穿得不能再穿了才“下岗”。
进入20世纪90年代,人民的生活好了,穿的衣服也多了,商场、超市、服装店……一个挨一个,国内、国际各种品牌的服装应有尽有。杜欣增不仅没有再穿过带补丁的衣服,就是不流行的款式他也不穿了。(耿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