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地方煤炭资源丰富,在8个县(市、区)66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累计探明储量11.317亿吨,截至2006年底,探明可采储量4亿吨。我市煤炭品种齐全,煤质优良,产品畅销华东、中南9省1市,并出口日本、韩国及南亚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我市煤炭工业得到较快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乡镇煤矿
异军突起,煤炭工业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
建市近50年来,国家、省先后投资4.8亿多元,扶持我市国有煤矿和重点乡镇煤矿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从1986年起,全市地方煤炭年产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实际年产量1121万吨,并连续20年产量超千万吨,1996年产量达到1794万吨,为历史最高水平。
1950年~2006年,全市地方煤矿累计生产原煤2.8亿吨,实现工业总产值316.8亿元,累计上交利税10亿多元,地方煤炭工业为我市的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建市50年来,市地方煤炭工业的发展经历了五个阶段:地方煤炭工业恢复建设(1949~1960年)、地方煤炭工业调整(1961~1976年)、地方煤炭工业改造与发展(1977~1990年)、地方煤炭工业管理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阶段(1991~1994年)、地方煤炭工业全面整顿发展阶段(1995~2006年)。
因煤炭而兴盛的平顶山深知科学发展的重要。分管煤炭工业的副市长郑茂杰表达了这种认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平顶山这个能源工业基地具有决定性意义。地方煤炭工业将突出加快科学发展这一鲜明主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重组矿产资源,努力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基于这样的思想认识,“十五”期间,我市地方煤炭工业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实现了一个精彩的转身——整合资源,做大做强。
资源整合,就是通过对现有煤矿的矿业权、产权重组,实现对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资源整合要实现合法矿井之间对煤炭资源、资金、资产、技术、管理、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及合法矿井对已关闭煤矿尚有开采价值资源的整合。
我市的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有效地遏制了事故多发的势头;矿井数量由“九五”末的744座减少到2006年的196座;单井生产能力由“九五”期间80%%以上煤矿为3万吨/年以下提升至2006年的设计生产能力全部达到15万吨/年以上,少数矿井达到30万吨/年;矿井六大系统全部装备配套齐全;“十五”以来的6年共发生伤亡事故30起,死亡161人,百万吨死亡率为2.26,较“九五”期间的121起784人分别减少91起623人,百万吨死亡率下降7.58%%;原煤产量由2000年的558万吨提高到2006年的1457万吨。
由于煤炭资源丰富,开发成本低廉,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市的小煤矿数量达2000多个。不少挖煤大军蜂拥而至,东掘一锹,西挖一坑,却没有人愿意为资源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新型技术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