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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城50年)1963年:第一次大范围涨工资与"小四清"



2007-02-12 09:49:36      进入论坛      来源:平顶山晚报


    大事记

    3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毛泽东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全市掀起学习雷锋的高潮。

    5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全市分两批开展了“五反”运动。1964年8月运动停止。

    6月,风穴寺被列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8月28日,全市开始调整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

    10月10日,建立中共平顶山矿务局委员会。在此以前,矿务局未设党委,由市委直接履行企业党委职能。

    10月30日,撤销新新街、矿工路、九里山、优越路、先锋路5个城市人民公社,建立相应的街道办事处。

    12月,市郊蒲城店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被列为河南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综述

    1963年夏,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原副主任韩向忱的工资由原来的每月65.34元涨到了66元。在建市6年后的这个夏天里,他和全市人民一样,迎来了建市以来的第一次大范围涨工资。

    韩向忱的例子有点特殊。作为部队转业干部的韩向忱,按地方工资水平,月工资是59元。加上他的保留工资,每月为65.34元,这次涨到了66元。而在全市,老百姓人均增加的工资是7至8元左右。

    调整工资,对于今天的人来说,是已经习以为常的事情,在当时却有着非凡的意义。当时,我国经过了3年的艰苦岁月,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指导下,经济形势慢慢有了明显好转,农业生产也有所恢复。在这种形势下,全市开始调整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


责任编辑:杨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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