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提高 81982人确定为低保对象 2006-07-28 15:50:04 来源:平顶山晚报 
本报讯(记者娄刚)本月起,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新城区、石龙区由130元提高到160元,其他县市由104元提高到128元。根据新标准,有关部门对全市低保对象重新复核认定,昨日认定工作结束,全市38580户、81982人被确定为低保对象,月末,他们就可领到多一些的低保金。
据市民政局低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对低保户的复核认定实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社区评议,公示;街道或乡镇调查,再次公示;县(市、区)民政局审核,第三次公示。
重新认定后,市低保中心为低保户建立了完整的电子档案。记者昨天在该中心看到,38580户低保对象资料已全部输入微机,按序号排列,低保对象的低保证编号、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人口、领取金额、居住地址都有清晰显示。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将使工作人员更方便、更精确地了解低保户的家庭情况和资金去向。
责任编辑:杨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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