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
【新闻点击】贪污1495万余元,湘西第一贪―――吉首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正科级)杨祥云竟然称:“不觉得自己犯罪(人民网5月24日报道)!”
在网上搜索一下,我们不难发现,受审腐败分子“不觉得自己犯罪”的不仅杨祥云一个,河南省卢氏县原县委书记杜保乾因受贿、报复陷害出庭受审时,竟在庭上做起了“报告”,还引得旁听的一位下属情不自禁鼓起掌来;广东省扶贫经济开发总公司原“一把手”薛长春,涉嫌侵吞2699多万元,挪用公款356万元,在庭审时仍满面春风、“笑容可掬”地与亲朋好友一一打招呼;广州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老总许智因受贿14万港元和失职造成2000万元国有资产损失,在广州中院受审时,竟然神色自若地在法庭上给法官和旁听人员“拜早年”,令在场之人无不为之捧腹。
被押上审判台仍然不自省,腐败分子的言行表明他们已到荣辱不分的地步。“我是公家的人,吃一点、拿一点公家的算什么?”“我是公仆,当然要公家包养!”这种是非不分的谬论是腐败分子为自己开脱的理由,也使他们逐渐对各种价值和行为失去判断标准,并走上堕落之路。不知耻,焉知荣?慢慢地,腐败分子觉得拿公家的越多、别人送的越多自己越能干,哪还会想什么清正廉洁,“为人民服务”?
“官德毁而民德降”,荣辱观不仅体现着社会的价值导向,标志着社会的文明程度,还直接影响着社会风气。可怕的是,现时社会一些人在他们的影响下也开始“犯糊涂”,一方面对腐败恨得咬牙切齿,另一方面看到个别官员“出有车,食有鱼,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羡慕万分。“什么时候咱也混上这待遇就好了!”这是很多“羡腐”者常嘀咕的话。
如果说腐败分子的存在是社会的毒瘤的话,“羡腐”者的增多更不容小觑。因为,他们为腐败提供了孳生的温床,起到了为虎作伥的作用,使腐败分子因为有“知音”而没有压力,甚至像杨祥云等一样落网后亦毫无愧色。“羡腐”者尽管还没有条件成就腐败,但为走向腐败作好了心理准备,一旦时机和条件成熟,就会由“羡腐”变为“践腐”。
在这种情势之下,我们必须加强荣辱观教育,使“八荣八耻”深入每一个人的心中,触及人们的“灵魂”,成为人们行动的尺度和准则。而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在重构道德体系、重明荣辱之分、重建社会风气上起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力度,增加腐败成本,对于触到“高压线”的,绝不能法外开恩,让各级官员不敢贪贿,不能贪贿,看哪个腐败分子还会在法庭上满面春风,说“不觉得自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