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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权利、义务



2006-01-24 17:44:58  


    当事人权利:

   1、有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有进行辩论的权利;
  5、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中请求调解的权利;
  6、有提起上诉、申请再审或申诉的权利;
  7、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8、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按最高法院规定的内容);
  9、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中双方可以自行和解;
  10、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除行政诉讼外被告有权提起反诉讼。

    当事人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必须遵守诉讼秩序;
  3、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4、依法交纳诉讼费和其他应当支付的费用。

    承办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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