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权利、义务 2006-01-24 17:44:58 
当事人权利:
1、有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有进行辩论的权利; 5、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中请求调解的权利; 6、有提起上诉、申请再审或申诉的权利; 7、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8、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按最高法院规定的内容); 9、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中双方可以自行和解; 10、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除行政诉讼外被告有权提起反诉讼。
当事人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必须遵守诉讼秩序; 3、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4、依法交纳诉讼费和其他应当支付的费用。
承办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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