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登记(房改房上市) 2006-01-24 16:11:48 
1、程序:收件一核准登记一收费一发证
个人在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收取相关资料。
2、缴验证件1.查档证明书 2.公房上市审批表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契约原件 4.买卖合同原件
5、购房发票原件 6、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原件
7.卖方婚姻证明文件及产权共有人同意买卖的证明材料
8.卖方夫妇及买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卖方夫妇及买方均需到场
9、涉及委托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制式)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10.涉及未成年人购房的还需提交其监护人的相关证明
11、填写平顶山市转移房屋登记申请表
3、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依据建设部99号令第27条)。
4、收费项目名称、标准、依据
四、收费项目名称:登记费;工本费;契税;交易手续费。
五、收费标准:登记费:非住宅0.4元/平方米;住宅80元/套;工本费,10元/本;契税:1%;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六、收费依据:平价房字(1995)第96号;平价房字[2002]第93号;平价房字[2002]第96号;平财农税字[1999]第35号;豫财农税字(1997)第53号;平政[2000]9号。
承办单位:平顶山市房产局
责任编辑:y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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