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市科技进步奖评审
审批材料:1、科技成果登记表 2、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3、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4、科技成果鉴定材料
办事程序:1、审核市级科技进步奖申报
(1)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申报;
(2)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3)市科委审核;
(4)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
(5)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审批。
2、审核省级科技进步奖
(1)评审市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
(2)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填报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申报材料;
(3)市科委审核;
(4)报省科技厅参加省科技进步奖评审;
(5)省科技进步奖励委员会审批。
办理时限:每年2-4月受理,5月审查,6月评审
收费说明:评审费:省级300元/项
市级200元/项
二、省、市级科技成果鉴定
审批材料:1、研究报告 2、开题报告 3、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4、应用报告
5、查新报告
办事程序:1、市级科技成果鉴定
(1)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编写鉴定材料,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
(2)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若完成单位在县(市)区,则报所在县(市)区科委审核,签署意见);
(3)组织同行专家鉴定;
(4)市科委审批。
2、省级科技成果鉴定
(1)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编写鉴定材料,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
(2)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3)市科委审核签署意见;
(4)报省科技厅审核;
(5)组织同行专家鉴定;
(6)报省科技厅审批。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评审费:市级200元/项 省级300元/项
承办单位:平顶山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市科委科技成果科3931191 监督电话:3976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