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办经纪人资格证书应当提交的文件证明: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固定的住所证明;
3、法定的身份证明:
4、具有与所从事的经纪活动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证明(学历证明);
5、申请经纪人资格之前,连续三年没有经济犯罪的;
6、申请经纪人资格之前连续二年没有被吊销经纪人资格书的。
二、办理程序:
办理〈经纪人资格证书〉程序
受理―审核―培训―考试―收费―发证―归档
三、受理时限:
审办〈经纪人资格证书〉,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5日内发给《经纪人资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经纪人资格证书〉206.5元(含培训费、工本费)。〈平价费函字[1999]34号〉。
承办单位: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