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坚持“公开、公正、便民、廉洁、规范、高效”的服务原则,实
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收费”。凡进入窗口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各单位不得另行受理,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申请办理的事项分别由主管窗口受理并组织办理。为提高办事效率,对涉及多部门审批事项实行一条龙审批,分别由市计委、市经贸委、市规划局、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牵头,在“中心”建立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外商投资、个体私营企业等五个审批体系,今后可根据需要逐步建立起更多的审批体系。
中心运作具体实行“六公开”办事、“六件”管理和“六制”办理。
“六公开”办事,即 公开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六件”管理,即把办事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划分为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上报件等六种类型。①即办件,凡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能够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②退回件,申报材料缺少主件;或材料齐全,但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平顶山市总体发展规划要求;或申请事项经现场勘查,不具备批准条件的。③补办件,申请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政策,不影响最终审批,但申请材料不全的。④承诺件,申请材料齐全,申请事项涉及1―2个部门,或需经审核论证、现场勘查,并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办理的。⑤联办件,申请材料齐全、申请事项需经3个以上部门审批的。⑥上报件,申请事项批准权限不在本市,需要转报、上报的。
“六制”办理,即对审批事项实行六种办理制度。①直接办理制,对属于即办件范围
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②明确答复制,对属于退回件范围内的申请事 项或补办件,由窗口工作人员作出明确答复。③承诺办理制,对属于承诺件范围内
的办理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收件后,出具承诺办理通知书,向服务对象承诺办结时间,窗口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服务对象到时凭通知书领件。④联合办理制,对属于联办件范围内的申请事项,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由牵头单位窗口收件后,向服务对象出具联办件通知书,承诺办结时间。随后,接件窗口向“中心”提出联办意见,中心召集联办单位商议后,由接件窗口单位牵头各有关单位共同合作在承诺时间内办结。⑤申报办理制,对属于上报件范围内的申请事项,主办窗口接件后,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意见及时上报,并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帮助尽快办结。⑥统一收费制,对所有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项目的配套收费,由财政部门和银行在“中心”设置专门收费窗口,实行统一收费。